汉藏羌彝走廊火塘意象神话里的关系原型与族际交往
汪涵颖 刘波 | 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摘要:汉藏羌彝走廊多民族家屋中的火塘形制,以火、石、三脚架构成用火组合,中柱立于其旁,为火塘意象神话的生成提供了物质基础。相关神话以火、石、柱、架为核心意象,讲述天地起源、祖先来历、家屋建立与同源共祖故事,凝聚为共源、互依与共生的关系原型,集中体现了先民对自然的敬畏、对祖先的崇拜、对家屋秩序的维系,以及对族际关系的理解。具体而言,“火爆竹子”保存同源异流的族群记忆,“石生人”“石化祖”等叙事把同源共祖认知具体化为家屋秩序,中柱通天把家屋空间解释为沟通天地与祖先的中心,“三龙化三脚”则借三种力量由争到和的故事表现各民族相互支撑、彼此依存的关系。火塘意象神话的跨民族共通性记录了走廊多民族在迁徙定居、技艺互借、文化互通和日常往来中的交往交流交融经验,展现了各民族在地方生活中共同创造中华文化的历史事实。深入阐发其关系原型与族际交往内涵,有助于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的文化根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关键词:汉藏羌彝走廊;火塘意象神话;关系原型;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藏彝走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典型村寨调查研究”(23BMZ0670)、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25年优秀学术型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神话传说以象征性叙事和超自然想象构建其表达体系,其中涵纳了先民关于世界认知、社会生活与文化观念的历史信息。少数民族创世神话和族源叙事讲述了区域内各民族的世界观、宇宙观以及对自然环境和文化秩序的理解,从中可以观察不同民族背后的文化逻辑,把握其长期形成的生活经验与价值认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民族文化相通,是中华民族铸就多元一体文明格局的文化基因”。[1]5从少数民族神话进入中华文化认同研究,需要关注神话中蕴含的共同体记忆、文化象征及族际关系,揭示这些内容在叙事中如何沉淀为共享的文化基础。汉藏羌彝走廊是连接我国西北与西南、承西启东的重要民族通道。走廊上各民族的长期迁徙、交往与共居,孕育了内在相通的口头叙事传统,留存了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印记。其中,有关天地生成、人类起源、祖先来历与同源共祖等神话多以具体的家屋生活场景展开叙事。有关神话、传说与历史关系的研究指出,神话传说“反映了原始人的思维观念或生活状态”,“包含着历史的内核”。[2]火塘是走廊上各民族共同拥有并长期使用的文化空间,它维系着家屋内部的社会关系与生活秩序,承载着人们对自然、祖先和族群关系的理解,以及各民族共同的文化记忆。火塘的功能与内涵在神话叙事中逐渐凝聚为具有象征意义的火塘意象,呈现出各民族文化相通的深层原因。火塘意象神话中蕴含的历史叙事主要体现为迁徙共居、技艺互借、文化互通等族际互动在同源、互依与共生叙事中的积淀,这为理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中华文化认同的形成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重要线索与文化支撑。
关于火塘文化的研究,有学者从居所结构来考察火塘在家屋空间中的位置及与中柱之间的结构关系;[3]章海荣[4]、杨福泉[5]87-112等从锅庄与灶神的相关礼俗等角度讨论火塘在民俗文化中的功能;亦有学者从仪式与节庆的角度考察火塘在族群文化变迁中的作用。[6]此外,关于火、石、中柱与三脚架等意象的研究,学者们分别从火的文化观念[7]、石表述[8]、树柱象征[9]及三脚架的多重功能[10]等维度加以阐释。近年来,也有学者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角度关注汉藏羌彝走廊多民族同源共祖神话,强调其中所体现的同根共源认同、区域共生认同意识。[11]但既有研究多从单一的意象或民俗功能中讨论,尚未将火塘视作汉藏羌彝走廊上跨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展开研究,因此,既缺乏从整体层面探讨火塘文化在多民族共创中华文化、发掘族际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经验中的价值,更鲜少从火塘意象原型本体出发,深入揭示其关系结构与意义指向。
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看,格尔茨认为民族志描述是微观的,是从细小的事情中看到“更为广泛的解释和更为抽象的分析”。[12]27在汉藏羌彝走廊上,火塘是多民族的活动中心,亲属关系、待客礼仪与族际往来在火塘边皆有所呈现。经过长期使用、仪式禁忌和口头讲述的积累,火塘逐渐衍生出超越器物功能的象征意义,成为记录各民族迁徙、共居、通婚、仪式互动与贸易往来等关系经验表达的文化符号。所谓“火塘意象”是指与火塘形制及火塘空间相关的核心物质元素,包括火、石、中柱与三脚架。它们分别见于不同族群的神话与仪式叙事中,在跨族群的文化比较中呈现出相对一致的叙事指向与观念表达。将火塘意象放在走廊历史语境中,可以看到这些意象既保存着各民族间同源、互依与转化等多重关系,也凝聚着走廊各民族共有的历史记忆、生存经验与文化认同,是各民族共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缩影。
“原型”是神话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在不同学术语境中所指各有侧重。荣格从分析心理学角度出发,认为原型是集体无意识中的先在形式,神话是表达原型的一种方式。[13]6-7弗莱在文学研究中强调神话即原型,“当涉及叙事时我们叫它神话,而在谈及含义时便改称为原型”。[14]89随着研究的推进,原型进入文化视野,叶舒宪提出“神话中国”的概念,以神话为基础来重构中国文化传统,强调在本土语境中理解原型。[15]这使得“原型”的含义不断延展,分化出集体无意识原型、文学原型与文化原型等多个维度。就汉藏羌彝走廊火塘意象神话来说,它产生于多民族长期共同生活与反复讲述之中,是文学原型,也具有鲜明的中国本土文化原型的特征。针对目前学界关于火塘研究的不足,以神话原型理论为基础,从汉藏羌彝走廊多民族的神话文本中梳理出火、石、柱、架等元素在长期口头传承中凝聚为跨族群共享火塘文化符号的结构,并结合民族学、人类学相关方法,剖析其象征意涵及蕴藏的多重关系原型在家屋生活、祖先记忆、自然观念与族际交往中的具体呈现。
二、火塘的形制演变中的族际交往
火塘形制的演变与人类早期围火而居的生活经验有关。火由野外篝火进入居所之后,从临时取暖、炊煮之物转为家屋内部相对固定的空间中心,生活方式也由“堆火而聚”转向“安火而居”。在汉藏羌彝走廊的历史进程中,火塘形制的演进与族群迁徙、材料选择、技术传播和家屋文化的相互影响有关。有研究指出,氐羌文化曾传播至“川西北、川西、滇西北及滇西地区,与当地的土著居民相融合”。[16]族群迁徙与融合的历史,为火塘形制在不同民族之间的传播、转化和再解释提供了基础。
从田野调查资料来看,木、石、铁与中柱共同构成了火塘空间变化的基本线索。早期常见于草原牧区的“木三脚”进入居所,成为火塘早期形制之一;与之相伴的木制中柱,也与火塘形成轴线关系。季富政(2000)指出,中柱很可能源自“羌人远古在大西北游牧时帐幕中央支撑柱的遗制”。[17]5“木三脚”与中柱保存了游牧生活、氐羌迁徙和西南山地文化之间相互影响的居住记忆。但由于“木三脚”火塘形制的产生与草原牧区环境密切相关,木材易取、便于携带,但难以保存。[10]因此,当族群迁至石材丰富的川西、滇北等地后,三块锅庄石逐渐取代了木材结构,形成“三石支锅”的火塘形制。其后,铁器技术经由贸易交通、工匠流动和日常器用传播进入走廊地区,铁制三脚架逐渐用于支锅、炊煮和祭献,有的替代锅庄石,有的置于火焰之上,与下方锅庄石形成上下配合的结构。由木到石、由石到铁的火塘形制替换,表现出其形制在不同生态环境和技术条件下的适应性调整。
笔者在汉藏羌彝走廊多民族地区的田野调查中发现,现存火塘形制仍可见上述演变脉络,其主要构成要素及其组合关系(如下图1)所呈现的围火空间、锅庄石、铁三脚和中柱等元素,分别对应火塘形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和形态特征。具体来看,攀枝花迤沙拉彝族村落拍摄的围火场景,呈现出火作为家庭聚会、待客往来和村寨生活的中心状态;新山村傈僳族民俗博物馆展陈的锅庄石火塘,以三石围合火源、支撑炊具,延续了山地民族以石护火、以石安家的传统;在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水寨拍摄的火塘铁三脚,显示了传统火塘结构对铁器技术的吸收;而在香格里拉霞给村藏族家屋中拍摄的木制中柱,则与火塘共同构成家屋空间的核心,延续了支撑居所和迎接祖先的象征意义。四处拍摄点分属彝、傈僳、纳西、藏不同民族地区,火塘的具体构件和使用方式虽有差异,却都在火、木、石、铁、柱等元素上呈现出相通的形制逻辑。而这种相通性与走廊内部长期的族际交往有关。迤沙拉村与新山村同处金沙江流域多民族往来地带,彝族、傈僳族等民族在山地生产、物资交换、村落往来和日常生活中保持着密切联系,他们都以火源为中心安排家庭活动,反映出相邻民族在长期共居往来中形成了相通的用火经验和家屋生活观念。玉龙纳西族的铁三脚火塘呈现的铁器因素则揭示茶马古道、山地贸易和工匠技术传播对家屋器物形制变化的影响。霞给村藏族家屋中“火塘—中柱”的空间关系在汉藏羌彝走廊上多民族的家屋中均可见到,说明中柱作为家屋核心之物体现了各民族相通的空间中心观念。
综合上述田野材料与文献资料,汉藏羌彝走廊上火塘形制中火、石、柱、架的演变,呈现出材料更替、技术吸收与观念交织的特点。火堆、锅庄石、铁三脚分别对应不同生态环境和技术条件下的用火方式,中柱则作为家屋空间轴线,与火塘共同构成生活秩序和文化表达的中心。它虽不直接参与火塘形制的演变,却表明了火塘进入家屋以后,逐渐与居所支撑、空间中心和礼俗观念相互关联,为观察走廊多民族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物质线索。
三、火塘意象神话表述与多民族关系意涵
汉藏羌彝走廊历来是多民族迁徙往来、共居相处和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区域,各民族共同创造灿烂中华文化的历史也深蕴于地方神话的世代流传中。在族际互动中,“交往”重在接触和沟通,“交流”是“经济、文化、信息和人员等方面的相互流动”,“交融”则指长期互动之后族体边界和文化边界逐渐松动,“互鉴、互赏和互借的频率增加”,趋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族际格局”。[18]火、石、柱、架虽分见于不同民族的神话文本,却都出现在火塘形制、家屋中心和日常生活等表述中,在迁徙、共居、仪式与日常往来中不断流动、互借和重释,逐渐凝聚为共享的火塘意象。它们记录了走廊多民族共同生活的集体记忆,显示出中华文化在地方社会中的共创形态。
在叙事形态中,弗莱论及“原型”时指出,“象征的每一相都有其独特的叙述和表意方式”。他认为,象征进入形式相,“在那些可作为鉴戒的事情中有一种‘重复发生’的因素,”而在关于应当如何行动与理解的表达里,又能看见某种“愿望”的倾向。[19]159-160这种“愿望的倾向”表明神话中的意象进入讲述后,其意义便会沿着人、物与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展开。列维-斯特劳斯把神话看作特殊的语言,他用“神话素”来指代神话结构中的基本单位,将大构成单位的性质称之为“关系”,其中意义相同的“关系”又称之为“关系束”,他强调,“构成成分只能以这种关系束的组合的形式才能获得表意功能”。[20]226从走廊上火塘形制的演变及相关神话文本来看,作为形式相的火、石、中柱与三脚架构成关系束,在不同神话讲述中彼此照应,其叙事逻辑与观念表达上形成呼应,象征内涵丰富。它们集中表现出走廊各民族对人与自然、人与祖先以及族群内部等关系的思考与重视,并以敬畏、包容、融合的方式形成相通的文化理解,使不同维度的关系能够在火塘意象中共存,成为走廊多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因而,“关系”是汉藏羌彝走廊多民族神话中火塘意象的原型本体。其中,“火爆竹子”“石生人”“柱通天”“三龙化三脚”等神话集中呈现出火塘意象中同源共祖、互依与共生的关系结构,保存了走廊各民族在迁徙往来、共居协作中形成的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印记。
(一)火的本源叙事
汉藏羌彝走廊多民族关于火的神话讲述较多,其中不少都涉及火与天、祖先、生命之间的关系,见表1。

以上关于“火”的神话无疑都将“火”视为神圣之物,认为其是形构世界与生命的本源,体现了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走廊多民族对自然的敬畏态度。此外,在走廊多民族火塘意象神话中,“火爆竹子”的情节则更为集中地呈现了走廊各民族对同源共祖关系的认识,是理解族群来历与家屋文化的重要线索。如彝族神话《三族起源》中,小天雀在天神家听到让居木吾吾的孩子说话的秘方,于是急忙将消息带给了地上的吾吾。
吾吾急从屋后砍下三节竹,入火中烤爆,又烧水三锅烫其三子。三子被烫时皆呼热。唯长子习于蹲坐,是为藏族之祖。次子跳上竹笆坐,是为彝族之祖。幼子习坐门限,是为汉族之祖。后三子俱能言,然所言俱互不晓。三子后分住三处,分别为汉族、彝族和藏族。[21]231
藏族支系流传的“藏彝汉三兄弟传说”中也有此情节:
兄妹俩砍来那三根竹笋在火塘里烧:第一根烧爆时开口的就是老大藏族,就坐火塘的上八位;第二根烧爆时开口的是老二彝族,就在原地坐;第三根烧爆时才说话的就是老三汉族。[22]
列维-斯特劳斯在《神话学:生食和熟食》中通过大量的神话例子证明自然与文化的二元对立,说明“火处处在起作用”,[23]144其中主动用火烤熟食物是人类从自然跨越进文化的关键,火是文化的象征。上述两则神话中,取竹、投火的行为体现了人类在对火的掌控中创造发明了文化,族群的产生与演变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从叙事结构来看,“火爆竹子”神话侧重讲述同源是关系生成的基础。竹子进入火塘之后爆裂,不同语言的出现对应不同族群的文化特点,火是多民族起源叙事的重要意象。走廊多民族关于自身来历的讲述,以共同根基为叙事前提,在同源记忆中呈现出内在的相似性。竹节同在火中,族群分出先后之别;孩子同出一门,分长幼之序;声音的不同所对应的族称、座次和位置也不同。“火爆竹子”类神话保存了族群的起源记忆,映照出走廊多民族现实相处中对兄弟关系的理解;经神话的反复讲述,兄弟分族以后,家屋陆续建立,火从野外移入室内,家火能否延续逐渐成为族群能否绵延的重要标志。彝族火把节中的毕摩点火和围火共舞、纳西族白地村二月八仪式中的半山火塘、拉祜族苦聪人的“跳火”仪式等又将家屋火塘中的取火、守火、共火经验带入村寨与节庆,火从屋内又走向屋外,由生活之火转化为公共仪式中的文化媒介。各民族及外来观看者在用火、敬火和围火仪式中祈福、追溯祖先,在共同参与和相互观看中建立跨族群的仪式联系,呈现出走廊多民族关系由交往、交流走向交融的发展过程。
(二)石、树柱与同源共祖记忆
在先民的想象中,世界尚未成形的时候,木、石等物就已经出现了。章海荣(1995)研究发现,木、石观念属于同一表达中的两个维度,“即生命永恒主题和个体维继与世代永存两个环节。”[24]4在汉藏羌彝走廊多民族神话中,石与木柱虽是不同意象,但都指向祖先来历、家屋生活与族群延续等叙事。走廊上关于石棺葬、白石、石碉、巨石敬畏等石表述的材料也揭示了族群迁徙、文化传播、同源互依与交融的历史线索。[8]
石在地方神话的讲述里带有浓厚的文化色彩,首先,便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藏族神话讲:在天地未成之初,东方白地之中出现白海与白石。天神以神气化生白鹏,白鹏长期停驻于白石之上,使白石“怀孕”,生下一只猿猴。猿猴便是族群的始祖。[25]另一则藏族神话《石头山》也讲:“所有的石头全变成了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26]1447石是自然之物,其化生为人的故事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成关系,它把人的起源放进了自然宇宙的秩序之中去理解。其次,“石生祖”“石化人”这两则神话把人与祖先的关系引向更深远的源头叙事中。普米族的创世神话中讲祖先的遗骨与昆仑山石合二为一:
与昆仑母山相爱的玉龙天神被天神贬到地上成为玉龙雪山。玉龙神后与昆仑结为夫妇,生出许多大山,最后一胎生下普米族祖先。后来天鬼危害人间,昆仑山飞来压死天鬼,但也毁坏了普米族原来居住的地方。幸存者将亲人尸骨与昆仑山石放入袋中,迁移到宁蒗。后来人们发现先人的尸骨已与昆仑山石合二为一,于是便将石头放在火塘边作为祖先祭祀……如此祖先即为白石,白石即为祖先。[27]
普米族在语言与文化谱系上承续氐羌传统,“石化祖”的昆仑记忆在族群迁徙中延续下来,祖先来源、迁徙过程、祖先遗骨与火塘边的白石在讲述中共同构成祖先记忆的内容,因而,石成为祖先记忆的一种形式表达。同样,这些故事也讲述了人与家庭之间的内部关系。当石进入家屋内部,其神圣性寓于三石围火的火塘形制中,用于家庭的取火与护火,这便让祖先记忆留在了家中。人与祖先的关系也由追述祖先来历转入火塘边的共居生活,石也有了祭祖、护火、守家等含义。
与石相近,树、梯、柱相关的神话讲述也反映出先民对人与祖先如何沟通与共生的思考。纳西族《昂姑咪》讲述编织天梯、上天取火,[28]563彝族《梅葛》《查姆》中的神树、普米族《巴弄明和巴弄姆》中的“我们普米族哟,家家要供宗巴拉,宗巴拉是树根根,宗巴拉是源头水。巴弄明(男始祖)和巴弄姆(女始祖),就是我们的娜斯卡(老始祖)”[29]301等故事都把这种柱形想象与祖先往来、上下贯通连在一起,表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后来,这种想象逐渐走进家屋内部,集中表现在屋内的中柱上。中柱旁边就是火塘,柱下有火,火焰向上,祖先循火而来、停在家中的说法,也就和家屋的生活融合起来。时间一长,中柱在不同民族文化中又有不同的说法。比如藏族不少地方把中柱看作“一家之主”,在有些地方有“家中立中柱便如同生了儿子一样”的认知。[30]纳西族把中柱视作男性的化身。尽管说法不尽相同,但中柱在走廊多民族的家屋文化里一直有通天、护祖、定家的含义。而各民族对其称谓也有不同的叫法,藏族称其为“都柱”,普米族称“擎天柱”,纳西族与摩梭人多称“男女柱”,这些都体现了各民族对人与天、地,祖先与家庭关系的共同理解。
石把祖先带进火塘,中柱又把自然(天地)、祖先与家人维系在家屋中心,祖先记忆在迁徙、共居中也由起源讲述转入日常生活。对石、中柱的敬奉遂成为敬祖的重要方式,显示出走廊多民族在长期交往、互鉴与共生中形成的互动关系,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提供了朴素而深远的神话素材。
(三)“三龙化三脚”与和合共生
三脚架最早以木、石为架,三支脚分立,外面的圆圈把三支脚聚合在同一结构之中,设于火塘之上,兼有生火、支锅、炊煮、祭献等多种功能,是火塘中的核心之物,也是火与石、火与柱(木)等联系的重要媒介。在藏族文化中,三脚架是火神,又称“火塘神”;[31]86藏族有重要的祭灶神仪式,“铁三脚的右上角被视为灶神的位置”。[32]107川西藏族的火塘上内置三脚,刻有浮雕的石头是主神位(火神)。[33]458普米族“但凡婚丧或节期,家人必定要在火塘上祭三脚。”[34]90普米族祭铁三脚,可视为古代火塘边三石支锅传统的礼俗化表达。在《普米族志》中讲道:“由于经过迁徙,居住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兰坪普米族直接以铁三脚代宗巴拉(供奉祖先的神龛)。”[35]118在羌族文化中,三脚架是三块白石的化身,随着交往交流的加深,羌族也开始使用铁三脚。铁三脚的“铁”来自铁山,“羌人传说铁三脚常飞回其产地铁山去。人们需要铁时,须到铁山去采。”[31]187羌族的家神有三位寄居在铁三脚中,分别指火神(莫古依稀)、男祖宗(活叶依稀)和女祖宗(迟依稀)。[31]63羌族《上坛经》“说买铁”唱道:“三脚乃是三尊神。雄伟立在火塘边。铁三脚来颇耐用。坚胜磐石永不动,端公通禀众神灵。火塘神灵去转告,众神赐福我羌人。亦用火塘神带来。火塘神灵恩情大,吉祥如意满人间。”[31]272三脚架相关的位置讲究与行为规范在各民族的表达中也有相通之处,如羌族《上坛经》中讲:“火塘本是敬神处,不可在此喂猪狗。”[31]203在彝族的火塘礼仪中,三脚架是神圣之物,女子不得随意挪动三脚架,儿童不能跨越其影。
在火塘文化的表述中,早期先民也在不断地思考秩序如何重建、力量如何协调以及族群如何共生等问题。云南楚雄牟定县的一则“铁三脚”的传说表达了彝族人民对族际关系的理解:
传说开天辟地时,天上有三条龙,各霸一方,三条龙形色不同,司职有异,白龙白色,职司下白雨(霜、雪、冰雹);黑龙黑色,职司下雨;青龙青色,职司蒸水为云。起初,白龙、黑龙和青龙相处不和睦,互不服气,各行其是,黎民百姓遭殃……白龙、黑龙合起攻击青龙,失败后被青龙带去看人间惨状。白龙、黑龙表示要为百姓施雨泽赎罪。青龙说,你我虽各占一方,但要互相团结、互相支持,为黎民百姓做好事。此后,白龙不乱抛冰雹,黑龙不敢乱下淫雨,青龙也尽心尽力升水为云,为白龙、青龙施雨泽,降瑞雪,人们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生活更好了。彝家人民为了庆贺白龙、黑龙、青龙的团结一心,便创造了“三脚”这一用具,“三脚”的三支脚各代表白龙、黑龙、青龙,圆圈象征三条龙的团结。[36]133
从关系原型来看,牟定县的三脚架传说体现了先民对族群多元共生的理解。白龙、黑龙、青龙各有颜色,各掌一职,各守一方,三龙起初各行其是。人间受灾说明多民族共同生活需要在协调中维持平衡,关系一旦失衡,便可能引发冲突;当冲突进一步加深时,受损的就是百姓。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同族群之间能否相互尊重、求同共生。当各方以“为百姓做好事”为共同目标时,三种力量进入一种相互配合的状态,青龙蒸水为云,黑龙降雨,白龙施雪,三种力量必须同时在场,才能风调雨顺、人间安稳。这种由“分”走向“合”的关系,在走廊民族互动中也有现实参照。汉藏羌彝走廊中部与茶马古道重要路段多有重合,山地贸易高度依赖山路知识、语言沟通、驮运技术与地方关系,汉、藏、白、回、彝、纳西等多民族因行旅、贸易和生计需要而频繁接触,这是“交往”的基础;茶叶、马匹、盐、布匹、药材等物资流通,带动技术、信息、习俗与地方知识的相互渗透,推动多民族的交往进一步走向交流;在长期同行互助照应和信用维系中,各民族逐渐形成彼此依赖的合作关系,族际边界也在共同生计中呈现出“交融”的趋向。如同三龙各守其职而又相互合作,走廊各民族只有在互助与共担中,才能凝聚出相互扶持、彼此依存的共生关系。
火塘神话中火、石、柱、架等意象讲述了走廊多民族对于族际关系的认知。“火爆竹子”中的同源共祖,“石生人”“柱通天”把迁徙记忆和居住生活联系起来,“三龙化三脚”借由“争”到“和”的叙事说明多元与共生,这些意象的跨民族共享意义体现了它们从民间神话层面把同源共居、互依与和合等观念融入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文化、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历史过程之中。
四、结语
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1]3并强调,“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1]7-8从现实意义看,“五个共同”的重要论述为理解汉藏羌彝走廊多民族神话中的共享火塘意象及其关系原型提供了新的认识视角。火、石、中柱与三脚架都蕴含着各民族对同源、互依、转化与和合等族际关系的理解,同源指向共祖记忆,互依体现为个体、群体、自然、祖先与家屋生活之间彼此依存的关系,转化表现为不同民族在相处磨合中走向协调、共居,和合则体现族际交往中多民族协调有序、共同发展的价值取向。从走廊的历史现实看,这些关系产生于各民族长期的迁徙、通婚与共居中,其中诸多的叙事元素在历时与共时的磨合中彼此贯通,折射出中华传统文化中对自然的敬畏、对祖先记忆与礼俗传统的重视,以及对族群内部相互关系的调和。火塘意象所承载的“关系”原型,呈现了在汉藏羌彝走廊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中不断强化对同源共生、互依共处与命运共同体的认知。深入火塘意象原型的解析,对增进中华文化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而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根基具有积极作用。
注释:
①笔者2024年7月14日—7月24日,摄于攀枝花的迤沙拉村和新山村、丽江的玉水寨和香格里拉的霞给村。
②笔者根据汉藏羌彝走廊上具有代表性的火神话、传说及民间表述整理而成,此表中“关系指向”用于说明文本中火所对应的关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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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汪涵颖,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刘波,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文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本文来源于《民族学刊》2026年第7期。














